
近日
鹤山区教体局发布
关于规范民办幼儿园收费的告知书
详情如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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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教费、伙食费等费用统一按学期收取,禁止跨学期、跨学年预收。若园所要求提前缴纳下学期、下学年费用,家长可直接拒绝。

切勿轻信“学费优惠、学位预留、充值送礼、费用减免”等诱导提前缴费的活动,违规预收费存在极大资金风险,请家长理性选择、谨慎缴费。

2026年春季学期起,全区民办幼儿园费用全部纳入官方监管专用账户管理。请务必通过园内公示的正规渠道收费二维码,扫码缴纳至指定监管银行账户,禁止转账至个人账号、非官方账户或个人微信。

幼儿园可以收取保教费、伙食费、家长自愿接受的服务性收费(如车费等)。幼儿园不得额外收取书本费、空调费;不得借幼小衔接、兴趣班、课后服务、特色课程等名义乱收费;严禁收取择校赞助费、绑定入园的捐资助学费,禁止家委会、第三方机构私自收费。

如发现园所强制预收费、违规乱收费、不使用官方监管账户等违规行为,请及时投诉反馈。
举报电话:
0392-2323200
0392-2323202
举报邮箱:
hsqjyg@163.com
见习编辑:朱冰洁丨责编:刘颖丨监制:冯红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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